广东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大竹县卫生局
放射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
(三)《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七条。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单位:
1.县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申请x射线影像诊断的医疗机构。
(二)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6.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有相应类别资格的人员及设备。x射线影像诊断人员配备:放射影像医师,注册
类别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的医师。
三、申报材料:
(一)新办证:
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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