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管理规定
根据《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进办号)文件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考核全县乡镇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县21个乡镇。
二、考评原则
(一)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统一考评项目、标准和方法,力求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各乡镇的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工作。
(二)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评内容
(一)组织管理
(1)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成立环卫所,与乡镇城管中队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机制,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环卫所配备足够的集镇环卫保洁人员;村庄根据规模大小,按照每30-50户的标准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乡镇、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乡镇村、国省道沿线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实施办法,建立起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刷写标语、张贴一封公开信,贴挂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3)各乡镇、村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机制,乡镇至少每月2次对所辖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评比,每天都要对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的保洁员的出勤情况及保洁质量进行检查、登记。xiexiebang.com【www.xiexieb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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