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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广东省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不预收申请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何法院不执行加处罚款。

问。我局有一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既不缴纳罚款,也不复议、不诉讼,我局经催告当事人后,仍然不履行,我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裁定只执行罚款,对加处罚款部分不予执行,请问法院做得对吗。

答:至少有下列几种情况,法院是不会执行的:

一、办案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假设案件没有明显违法的情形)写有:“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下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在处罚书规定的15日内没有履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计算的加处罚款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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