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竣工验收程序[合集5篇]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冀安监管一[2011]第86号)。
(四)《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
1、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5);
2、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3、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
4、初步设计及按照规定审查合格的安全专篇;
5、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7、施工、监理单位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8、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1有关资料;
9、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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