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变更控制程序
范围
用于公司组织机构变动、重要人事变动、关键供应商的变更、顾客特殊要求和顾客投诉的变更、来自顾客反馈信息变更等活动及管理体系程序的更改,包括纠正预防措施所产生的更改。
2.0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变更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计划和实施更改时保持完整性,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的产品质量的影响。
3.0职责权限
3.1总经理、人事部负责对组织机构和重要人事变动的控制。
3.2质量部和采购部负责对关键性供应商变更的控制。
3.3管理者代表负责组成变更管理小组,负责管理体系过程变更管理。包括:岗位职责、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环境设施、合同评审、供应商变更、生产过程变更、工艺变更、产品检验标准变更、生产和检验控制文件变更、监视测量设备变更、关键设备、特殊过程设备变更、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更改等变更控制。
3.4销售部负责合同变更控制。
4.0控制程序
4.1组织机构变更
4.1.1公司组织机构变更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原则上不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机构变更后,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应重新分配,涉及到部门的质量目标应重新分解。
4.1.2
组织机构变更后,人事部应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4.2重要人员变更
4.2.1重要人员包括
a)总经理b)管理者代表
c)部门经理,作业长和主管
4.2.2重要人员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按《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规定的教育、学历、经验、培训等符合条件的人群中选拔。在变更前,应由人事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相关上一级领导批准,实施变更。
4.3主要供应商的变更
(未完,全文共2052字,当前显示6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