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稿)
修水县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
实施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银行贷款资金规范使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1该项目是利用农发行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支持的水利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要符合信贷政策及资金管理要求,要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后续检查,严禁资金挪用。
1.2工程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门规章及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1.3工程建设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廉政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争创优良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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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2.1由修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朱秋生担任组长、樊长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城南管委会、建设局、水电局、农业发展银行、义宁镇、宁州镇、四都镇、竹坪乡、杭口镇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水电局。
2.2在县领导小组领导下,项目采取统一管理,分项建设,分别负责的建设管理体制。县水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各分项工程组建项目分部。项目部、项目分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3项目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前期可研立项阶段的前期工作、贷款、资金拨付、初步设计,项目总验收、档案管理等事宜及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编制各分项工程投资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和县发展银行备案。
(三)负责与银行、各项目分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
2.4各项目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辖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及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环境协调及地方建设资金筹措、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
(二)负责签订工程相关合同及合同管理,办理相关支付手续等。
(三)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管理,督促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履行职责,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及时解决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确保如期完工。
(四)指导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调度工程进度,审核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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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监理费及工程单价、工程结(决)算、工期变更,资金支付,负责工程审计、防汛等相关工作。
(五)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六)负责与项目部沟通与协调,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七)负责组织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外观质量评定工作,负责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准备工作;
(八)负责做好所辖项目档案实施期间收集、归档、配合档案验收及后续移交工作。
第三章前期工作管理
3.1项目部负责工程建设可研立项、初步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各项目分部负责工程实施方案、招投标及实施准备等前期工作。
3.2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分部负责组织编制,内容要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基本一致。实施方案应依法依规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设计编制规程进行编制。实施方案应由县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咨询认证,并由县发改委、县水电局和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批复。
3.3项目分部所辖项目施工图编制及报批由各分部负责,工程施工图(图纸)应报由原实施方案审批单位组织审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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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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