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磁峰镇健身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体育局京体群字(2008)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俱乐部的形式为社区内的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三条。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由长安新城社区热心支持体育、热爱体育活动的单位和居民群众自愿组成的,是隶属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条。本俱乐部接受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俱乐部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社区。

第二章

第七条。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本章程所称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主要是长安新城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

会员个人会员。居住在长安新城社区内的人员,本地区范围内的体育爱好者,体育专长的运动员、裁判、教练、外援等,在各协会中参加活动人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1、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优惠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及兴趣活动;

3、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对俱乐部组织的赛事,各团体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冠名赞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的义务;

2、按时缴纳会费,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关心本俱乐部的工作,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会的会员,需要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退会。

第十三条。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益及损坏俱乐部利益的会员,俱乐部有权开出其会籍并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1、要广泛吸纳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充分利用所依托的体育场地设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科学健康的、有特

2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2、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增加体育骨干和社区指导员的数量;


(未完,全文共3050字,当前显示9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