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体育俱乐部奖罚制度
一、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个人得分,奖罚情况按照以下规则。
二、处罚细则:
1、旷会、请假、迟到,缺席球训、晨跑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均按照以下条例扣分:
(1)旷会:
每次扣4分。
(2)缺席球训、晨跑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
①缺席球训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未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②未请假而缺席晨跑者,每次扣0.5分。
(3)请假:
每周请假次数为一次者,不扣分。请假两次者,一共扣2
分。请假次数超过两次者,超过的部分按照每次2分扣分。
(4)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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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