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爱心超市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爱心超市(以下简称爱心超市)是由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院诚信自强联合会承办的一个常设非营利捐助物资收发机构,是对学院扶贫助困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二条:
为规范爱心超市爱心基金的使用与管理,维护捐赠方、受助方及本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爱心超市章程,特制定本超市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在爱心超市设立的爱心基金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专项基金。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捐赠
第四条。根据爱心超市章程,凡热心慈善事业的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均可与本超市商议捐赠现金作为爱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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