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服务人民群众贯穿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报县委办3.28)
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标准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党的基础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源泉在人民。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如何,群众拥有最公正的标尺和最有力的评判。
一、创先争优要走群众路线。
众所周知,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我们作为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开展这项活动的要求和意愿,认真梳理出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争取把好事办在群众开口之前;以深厚的感情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真实了解群众的民生需求,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增收、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实际问题,努力提高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先争优要立足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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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的是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多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现实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干成事,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力量。我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不断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使创先争优成为服务群众的经常性活动,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创先争优要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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