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巫溪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汇报
我县自2007年启动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在重庆市爱卫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倾情帮助下,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共同努力,通过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创新体制机制、细化管理措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市级卫生县城标准。
一、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1.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规范。配备环卫工人428名,环卫手推车160个,每天早晚两次集中清扫,全天候巡回保洁,并将垃圾转运至垃圾收集点,清扫面积共137.5万平方米;配备垃圾清运车8台,巡回收集车3台,每天3次对垃圾收集站点的垃圾集中清运,巡回收集车全天候巡回收集,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率和垃圾清运率均达到100%;对城区主干道实行人工清扫与高压冲洗相结合,坚持主干道每天洒水2次,重点路段每天洒水3次,每周冲洗4次,主次干道高压冲水率达到28%。
2.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建成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收集站8个,垃圾收集点275个(其中:
1.5m移动式垃圾收集箱28个,垃圾收集桶70个,垃圾收集池177个),果皮箱480个。垃圾收集站点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整洁。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垃圾袋装化率达到75%。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垃圾处臵费征收任务,垃圾处臵费征收率达到96.7%。
3.垃圾处理场运行规范。我县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03
-1与沿河单位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定期打捞水域漂浮垃圾,清理岸坡垃圾,今年共打捞水域漂浮垃圾763.3吨,清理岸坡及消落带垃圾989.7吨,水域环境保护良好,水面无漂浮垃圾,河道两岸基本无暴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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