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
****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公务车的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务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集团公司所辖公务车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有公务车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调度。
三、公务车的使用范围
(一)现任集团公司领导的常规性公务出行。
(二)在保证前述公务用车前提下,各职能处室用车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专人调度排配。
(三)突发事件或工伤抢救、员工急病等特殊情况用车,可电话报告办公室主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事后补办派车手续。
(四)优先考虑用车情况为:
1.集团公司特殊性、突发性事件用车;
2.重要客户接待用车;
3.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令用车;
4.财务领(解)款用车。
四、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公务车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私用或外借,出现上述情况核实后按严重违纪处理。
(二)超出本市范围的公务出行用车或一次出车超过一天用车时间,1须由办公室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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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