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安全责任书
冷库安全规程4基本要求
4.1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2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4.3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4.4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5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制冷设备及附件安全要求
5.1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
5.1.1制冷压缩机和制冷辅助设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5.1.2制冷压缩机应设置压力、电机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
5.1.3制冷压缩机联轴器或传动皮带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5.1.4压力容器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1.5制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5.2管路、仪表、阀门及控制元件。
5.2.1制冷剂分配站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
5.2.2压力表应采用制冷剂专用压力表,且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
5.2.3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
5.2.4压力表每年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
5.2.5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须防冻和防振动。
5.2.6每台泵、风机均应设过载保护装置。
5.2.7冷凝器、贮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制冷辅助设备上应设置安全阀。
5.2.8安全阀每年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并铅封。安全阀每开启一次,应重新校正。
5.2.9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低压储液器、中间冷却器和满液式经济器应设置液位指示器和液位控制、报警装置。
5.2.10贮液器应设液位指示器。
5.2.11在制冷压缩机的高压排气管道和制冷剂泵出液口,均应设置止回阀。
5.2.12冷凝器与贮液器之间应设均压管。两台以上贮液器之间应分别设气体均压管、液体平衡管(阀)。
5.2.13制冷剂液面指示器进出口应设有自动闭塞装置。
5.2.14在强制供液制冷系统中,泵的出口侧应设自动旁通阀。
6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6.1冷库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冷库用运输工具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
6.3库房内应具备应急逃生设施。
6.4库房内的货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6.5氨制冷机房内应配置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放置于易获取的位置。
6.6变配电室和具有高压控制柜的制冷机房,应配置高电压操作使用的专用工具及防护用品。7冷库设计安全要求
7.1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应设置警
示标识。每套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紧急停机按钮。
7.2制冷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装置应采用防爆型。当制冷系统发生事
故而被切断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装置的可靠供电。
7.3氨制冷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4氨制冷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供水系统。
7.5水冷却式制冷压缩机应设置断水保护。
7.6机房门应向外开,且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
7.7设在室外的制冷辅助设备应设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识。高压贮液器设在室外时,应避免太阳直射。
7.8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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