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章程
《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经济团体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本会的法定名称为“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英文名称“shenzhenelectronicsindustriesassociation”,缩写为“seia”。
第二条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是由在深圳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子信息业生产、商贸、科研等企、事业单位,不论经济成分、行政隶属关系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宗旨为己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深圳电子信息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深圳电子信息业的发展;在政府与企业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业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社团登记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西十一楼。
第二章协会的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协助政府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邀参与制订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参与前期论证;
(三)进行行业信息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四)组织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使本行业企业在一个自律有序、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
(五)受邀参与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职称评审、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六)受邀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
(七)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
(九)受邀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配合政府进行监督;
(十)推动深港两地和澳门、台湾以及国内外同行间的交往,加速深圳电子信息产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十一)组织国内外各类展览会、研讨会、推介会;
(十二)开展各种咨询服务,组织专家为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产品生产、技术发展等方面的诊断、指导、总结经验服务;
(十三)开展人才、技术、职业培训、世贸组织事务培训等服务;
(十四)创办刊物,向会员单位提供本行业的科技、经济信息;
(十五)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事务等;
(十六)受邀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七)推荐本行业企业申报各类奖项;
(十八)组织国内外商务考察、经贸交流活动;
(十九)举办活动,促进会员单位间交流;
(二十)主办深圳电子网,为会员单位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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