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单位自建房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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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
(2009年第一版)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照过程、办照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www.xiexiebang.com”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印刷时间:2009年6月
1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请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www.xiexiebang.com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外商投资企业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信息,您可以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xiexiebang.com)、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
登记管辖
在市工商局办理登记范围:
(一)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不含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市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到5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市工商局决定应当由其登记的企业;
(四)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由市局派驻的工作人员在区县工商分局办理登记范围:
(一)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已由市局派驻人员在分局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超2过500万美元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收费标准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二)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的登记注册费。以承包合同金额为单位,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三)外国企业承包经营管理登记注册费。设立收取300元,每年年度延期按管理年限累计管理费的4‰收取。
(四)外国(地区)金融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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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