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用地审批征地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二、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依据及示范文本。《关于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1]95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报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2]368号。
(一)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资料:
1、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查报告。
3、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情况汇总表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人均耕地变化情况表
6、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
8、耕地占补平衡挂钩信息确认单。
9、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或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10、征地告知听证确认材料(《征地听证告知书》、《征地听证送达回证》、对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听证的,附村组放弃听证证明,对已进行过听证的,要附《征地听证笔录》,及听证中农民所提意见的《征地听证情况说明》)
11、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按国土资源部2007年5月21日发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执行)
12、补充耕地位置图
13、标注征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1:1万标准分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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