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用地审批征地程序
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一)国有建设用地审批1.项目用地审批(略)
(1)审批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内批次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资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各3份;
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3份;
③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地质矿产压覆意见3份;
④黔江区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及图件、黔江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及图件各2份、1:2000规划红线图2份、土地利用现状图3份、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图件3份和光盘1份;⑤拟征收土地涉及林地的,需要林地审查意见2份;
⑥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3份;
⑦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进账单、征地统筹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划入国土部门专户的进账单复印件2份;
⑧委托补充耕地协议2份、补充耕地地块落实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图件3份;
⑨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消防、水土保持方案、后期扶持计划、安置方案、文物管理意见等3份;
⑩国土资源部、市国土部门单独指定要求提供的资料。(3)审批程序:
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立项同级预审);项目通过预审后,用地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区国土部门向市国土部门申请用地计划或由用地业主购买地票;用地计划下达后,由用地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收费项目及标准:
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5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6元,征地统筹费每平方米30元(工业用地每平方米7.5元),征地管理费为支付农户补偿总额的2.8%。
2.集镇建设用地审批
(1)审批范围。街道、镇乡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镇乡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需使用国有土地的。
(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资料:
①用地申请1份;
②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2份;
③环境评价意见2份;
④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地质矿产压覆意见2份;
⑤选址意见书2份。(3)审批程序。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立项同级预审);项目通过预审后,用地业主与区国土部门签订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协议,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用地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收费项目及标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所需的土地复垦成本(今年17万元/亩),征地统筹费每平方米30元(工业用地每平方米7.5元),征地管理费为支付农户补偿总额的2.8%。
3.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用地审批
(1)审批范围。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
(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资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2份;
②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2份;
③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
④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2份;
⑤1:2000规划红线图2份;
⑥地质灾害评估报告2份;
⑦委托补充耕地协议2份;
(未完,全文共3855字,当前显示12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