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审批
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权限:
1、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鼓励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商务部核准。
2、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自治区商务厅核准。
3、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鼓励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商务局核准;(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项目请查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二、审批程序(参阅外商投资审批流程图):
1、投资申请人可同时办理以下手续:
到市发改委(非工业技改项目)或市经委(工业技改项目)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服务领域无需经过此程序,投资商业领域需到市商务局办理商业网点审批手续)(工业技改项目指在原有工业企业基础上建设的项目,通常土地、建设和规划等条件已经具备);
到市商务局咨询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核准;到市工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
2、市发改委(或市经委)完成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出具批复文件。
3、市商务局在投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备后,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批复,投资申请人持此批复到市技术监督局申领企业代码,赋码后市商务局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申请人在完成工商登记前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后,到市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投资申请人到市外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柳州海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服务程序:
1、在投资申请人首次咨询时,向其解释柳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权限,办理流程及相关部门等信息;向投资申请人解释办理本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核准需提交的各项文件,提供合同、章程范本(电子版);
2、投资申请人拟定合同、章程后,可以先行提交市商务局审查(发送至电子邮箱
1lzwaizi@163.com),然后按照市商务局要求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再打印出来由投资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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