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受理单位: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及各区、开发区授权审批机关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4楼
电话:(86-592)5098209(制造业)、5365304(服务贸易业)
网址:www.xiexiebang.com(网上申报——注册——下载范本)
所需资料:(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有标明原件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审核意见表(限上项目提交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核准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一)合营企业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合营各方签字、盖章);
3.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原件,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
4.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资信证明(原件,台湾地区投资者不需提交资信证明);
5.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原件)、董事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7.涉及环保问题,提交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
8.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土地房屋权证、租赁合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或用地出让合同等,复印件);
9.土地利用及节能环保指标数据填报表(隶属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在办理设立手续时需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填报相关指标数据。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应填报当期实际完成指标数据);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11.若为贸易型企业,应提供《商业企业信息表》及进出口商品目录海关编码;
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合作企业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原件,中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由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原件);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
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资信证明(原件,台湾地区投资者不需提交资信证明);
5.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原件)、董事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7.涉及环保问题,提交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
8.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土地房屋权证、租赁合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或用地出让合同等,复印件);
9.土地利用及节能环保指标数据填报表(隶属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在办理设立手续时需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填报相关指标数据。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应填报当期实际完成指标数据);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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