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夏季高温补贴通知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文件
市公交发字[2013]55号
关于发放二○一三年度夏季降温津贴和
高温补贴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盛夏来临,广大员工、干部在高温酷暑环境下,仍坚守
生产(工作)岗位,保持正常的营运生产秩序。为切实做好企业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生产工作实际,拟对在岗员工发放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现就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必须在保证完成生产经营任
务的前提下,结合员工工作环境和考勤发放。
二、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总公司现在编在岗员工(含经总公司批准聘
用的外聘员工、劳务派遣员工)。
三、发放标准及范围
(一)夏季降温津贴:
1、发放时间:2012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四
个月;
2、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3、考核。当月在岗(出勤)不满20天的,不计发。
(二)高温补贴:
1、发放时间。2012年6月15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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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