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作社申请资料
申请跨地区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应符合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账面资金最少300万元)。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4)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5)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6)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7)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8)在申请前可以不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在申请下证后,如果是按大区制申请的需要在一年之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六个以上分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须控股51%以上);并在31个省做备案。
9)对于已经取得某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经营者,现拟申请经营跨地区信息服务的,还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三个以上物理服务平台接入公用通信网提供信息服务。但对尚未开展相关信息服务的申请者,可无此要求。
申请跨地区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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