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沙市通威
职工食堂管理试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职工食堂是公司为职工解决就餐的服务机构,属于职工福利设施。其经营原则是:“只收取食物成本费,保持不盈不亏。”
2、职工食堂的基本任务是。解决职工就餐,方便客户就餐,接待客人就餐。
3、公司对职工食堂实行部分补贴。其项目是。厨具、工作人员工资、食堂所用水、电、汽和煤等,以上费用在福利费中列支。
4、职工食堂由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进行全面管理,由财务部执行财务监督,并不定期参与盘存。
二、工作人员
1、人员编制。营销淡季(每年11月至次年4月)设兼职负责人及厨师1人,保管员兼服务员1人,共2人。营销旺季增加一人或三人实行轮岗(主厨不轮岗,其他2人进行轮休,各3个月)。
2、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廉洁奉公;
(2)热爱通威,忠于通威;
(3)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
(4)身体健康,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5)负责人兼厨师,男性,三级以上厨师证书,会红案、白案厨艺,年龄25-50岁,具有一定的核算能力;
(6)服务员,女性,年龄18-35岁。
3、职责及工作标准与要求:
(1)负责人兼厨师:
①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食堂人员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
③食堂内部物资帐目的管理。所有食堂用具建立台帐,低值易耗品的损耗报人行部
备案。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④服务工作;
⑤负责食堂购进的物资质量;
⑥负责日常成本核算工作。
(2)保管兼服务员:
①菜票的收取工作食堂购进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工作;
②协助作好服务工作。
4、工资待遇:
(1)负责人兼厨师:900元/月;
(2)勤杂工。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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