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4〕91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高等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诗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施工图未经申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施工图审查是指按照认定程序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五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城市(含县级市和县城)市政基础设施互程的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热力、燃气、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等工程项目应当送行施互图审查。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队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省辖市、(县级市)建设行政主客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类别和等级原则上自主委托相应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委托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费。
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不得与所审查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委托审查应坚持自主、就近.的原则,以便于市场监管和提高服务效率。原则上不得跨省送择审查机构,特殊情况建设单位确需跨省域选择审查机的,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勘察、设计合同;
(四)符各国家规定深度和内容要求的‘全套施工图纸四套工程勘察报告及相关计算资料。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出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的范围;
(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未完,全文共5618字,当前显示14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