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及汇报程序
*****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
汇报及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汇报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1、瓦斯浓度超限;
2、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等定义不当;
3、馈断电报警;
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5、其它报警、不正常断电等异常情况。
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站、断电器及各类传感器等设施设备每天由监控维护人员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各单位改变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或回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报矿通风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告矿调度监控室后,方可进行。
2、异常情况处置期间,任何人员不得甩开瓦斯(电)闭锁保护强行送电。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一)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发生突发性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未完,全文共1581字,当前显示4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