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监督的管理办法
一、申报流程
1、申报责任部门
按照国家、市产业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确定项目申报责任部门,由其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责任部门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街镇下发申报通知。街镇负责项目推荐和材料收集、核实等工作,并出具项目申报同意书,报送申报责任部门。对需要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的项目,由项目所在街镇政府负责协调市财政局意见后,再进行申报。
2、项目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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