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程序及要件
土地征收报件程序及材料
一、征收报件流程
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受理:耕保科受理,并对提高资料进行审核→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确认面积、权属、地类、人口等→计算征地拆迁费→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二、要件资料
(一)、单独选址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合法性及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附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2、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一表一书四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增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计划文件
4、征地预办通知(拟征地通告)及听证笔录(3个社及以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听证;2个社及以下,以社为单位组织听证)
5、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主城区项目用地在5公顷及以上、其它区县项目用地在7公顷及以上的,需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7、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附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性工程平面布置图
8、拟征收土地范围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复印件)、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提供1:2000蓝图;其他项目提供1:500蓝图);征地范围红线图。以上图件需经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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