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程序及要件
行政服务事项申报要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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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批复;土地部门意见(该项目是否属于国土划拨目录项目,并确认项目用地权属关系,如新增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预审意见);涉及环保、消防、安全、矿山、文物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意见;项目选址位置图、项目选址范围图。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非市场供地(含市政设施)
1.申请表;
2.发改委项目批复;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既有土地内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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