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 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最终版]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管好、利用好同江粮库码头,维护好码头及堆场等港口设施,制定如下制度。
一、港口码头日常性的保养工作:
日常性的保养工作。是指对码头进行预防性保养,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为了做好港口设施的维护工作,港口码头业主或经营人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勤保养。应对各项不同的港口设施按不同的技术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损坏的港口设施应分轻重缓急,尽快加以修复,避免损坏程度扩大。港口主要设施保养管理要求是。
1.码头区
(1)要根据设计或核定的安全荷载、船型、车型、机型和有关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
(2)对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及重件等特种货物的装卸和堆存,应采用临时保护措施,保证码头结构或面层不受损伤。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码头未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严禁任意打洞、凿眼及安装任何固定设备,保证码头结构的安全及完整性。
(4)码头上的系网环、护舷、锚链、梁、柱、桩等处一律禁止系带船舶。
(5)对码头上的系船柱、系船环均需按规定负荷使用。船舶靠离码头时,其速度和角度必须符合码头安全使用规程。
(6)码头护舷及锚固铁件撞坏或松动后,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修复前应采用临时措施,保证船舶靠泊安全。
(7)码头面层应保持清洁。所有泄水孔、轨道槽、伸缩缝内,均应及时疏通、清扫、避免垃圾堵塞。
(8)码头如有变位、裂缝、掉块及露筋等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9)码头上设置的系船柱、系船环、爬梯等设备,应定期做好除锈、油漆等保养工作。
(10)码头上设置的起重机轨道,应定期测量轨距及标高,并将测量结果归档备查,发现问题,要加强观测并及时处理。
(11)码头前沿须设置护轮坎,如有损坏及时修理,并保证颜色醒目。
2.堆场道路
(1)港区内堆场道路,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养护,保持面层结构完整、平坦、整洁、不积水。
(2)混凝土的堆场道路上,不得拖曳重件、硬底货物及行驶铁轮车辆。如需行驶覆带式机械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大转弯半径,减速行驶。
(3)混凝土堆场道路上的伸缩缝,发现剥落应及时修补灌缝。路缘石发现松动、脱落,应以细石混凝土重新补砌。
二、港口码头基建设施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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