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借记卡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借记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业务操作与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借记卡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鹤卡借记卡是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受黑龙江省各县级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自愿委托,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的统一品牌的借记卡,是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消费结算、转账支付、账户管理等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一)鹤卡借记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表面是否记载持卡人姓名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鹤卡借记卡共分为以下九种:

普通卡、单位卡、单位附属卡、个人记名卡、个人附属卡、

员工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

(三)单位卡均为记名卡

第三条凡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辖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各级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及业务审批

第四条省联社电子银行部为鹤卡借记卡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银行卡业务相关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银行卡市场调研,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更新和组织新产品研发;

(三)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营销管理,确定营销策略,组织开展营销活动和业务宣传;

(四)负责建立健全银行卡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查;

(五)负责组织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

(六)负责银行卡发行单位资格的审批,制定发卡机构标识码;

(七)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与中国银联等系统外单位相关业务的商洽拓展工作;

(八)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其它与银行卡业务管理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地联社(办事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为鹤卡借记卡业务管理部门,主要业务职责:

(一)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的指导、检查、监督;

(二)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交流和专业人员培训;

(四)提出新产品开发需求,完善产品服务,协助省联社拓展银行卡业务功能;

(五)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市场调研、客户分析、客户推广和营销服务工作;

(六)负责根据省联社确定的营销方案,组织辖内银行卡业务营销推广工作;

(七)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客户服务,业务咨询等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八)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其它与银行卡业务管理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省联社电子银行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六条县级联社电子银行部主要业务职责:

(一)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的指导、检查、监督;

(二)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交流和业务人员培训;

(四)提出新产品开发需求,完善产品服务,协助市地联社(办事处)拓展银行卡业务功能;

(五)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市场调研、客户分析、客户推广和营销服务工作;

(六)负责根据省联社确定的营销方案,组织辖内银行卡业务营销推广工作;

(七)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客户服务,业务咨询等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八)负责辖内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辖内有关银行卡业务的其他情况;

(十)市地联社(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开办银行卡业务审批程序:

(一)县级联社按有关规定报银监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省联社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地联社(办事处)备案;

(二)省联社根据全省工作实际对县级联社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准予开办银行卡业务

第三章发卡管理


(未完,全文共6652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