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如何区别信访与申请行政履行职责?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是信访吗。

在京坤律师所承办的案件中,出现过不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却得到行政机关《信访答复》的现象。显然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不是信访行为,因为公民“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件有三:一是行政机关负有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二是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面临被侵害时能够履行法定保护职责;三是当事人已向行政机关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如果真的将履职申请当做信访处理,那么对于职责履行的实现效果是大打折扣的。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如何区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

第一,两者概念不同。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该概念将信访类型划分为批评、建议式信访和行政救济式信访。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未完,全文共1470字,当前显示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