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对外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压缩非生产性费用数额,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规范招待费开支标准,明确招待费审批权限,树立节俭、文明的良好风气,根据国家财经、税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外业务招待费开支的原则
1、对外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需、节俭、得体、适度、有别”的方针进行开支,坚持按规定标准、对口接待、定点招待,先审批后执行、总量控制、违规责任追究的原则。
2、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发生的对外业务招待费应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必须是与施工、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对外商务交际费用,应提供确实的记录或单据凭证。
第二条对外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
业务招待费发生的范围:到公司(含公司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下同)检查、指导工作的股份公司和上级领导及系统内兄弟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来公司考察的业主、设计、监理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省、市地方政府部门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厂家、商
家客人。
第三条对外业务招待费开支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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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