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接待用的使用管理,本着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的分类:
(一)办公用品
1、消耗类用品:包括文书用品、电池、日常办公用品、清洁工具、纸张、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
2、设施类用品。电脑(含手提电脑)、保险柜、会议桌、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电话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投影仪、空调等。
(二)接待用品包括酒、茶叶等。
第二章
采购管理
第三条
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各部门包干费用应支付的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除外)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按相关程序报销。
第四条
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第五条
采购办法分例行采购和临时采购:
(一)例行采购为每月、每季根据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的使用及库存情况进行的采购;
(二)临时采购为采购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或有关部门临时提出某种(些)急需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进行的采购。第六条
进行大型物品或大批量物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第七条
采购办公用品之前,申请部门填写《物品请购单》,详细写明所购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数量、金额,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
(未完,全文共1722字,当前显示5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