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
深圳市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电子原器件的生产、加工、开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2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姓名:xxxxxxxxx
住所: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姓名: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黎锋4040
苗晋川6060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原股东所认缴的出资已于公司变更登记前足额投入。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按各自所拥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和承担公司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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