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开发建设程序[大全]
风电场开发建设基本程序
一、
投资方同县级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建立测风塔(建议80米)【满一年后,整理测风数据,专家论证、分析可行性,结合当地气象局二十年气象资料,如够建风场条件】
→建立项目公司→政府(县级)召开所有涉及部门开协调会→发改委【出具前期工作批复函,帮助跑市、省级发改委】
→国土资源局(土地局)【进行土地预审准备工作,出具风场坐标拐点(17点以上)、五点地勘坐标、水准点坐标等】
→林业局【出具土地属性(林地、草场、耕地等)证明】
→电力局【帮助向上级电力部门申请接入系统准备工作】
→环保局【帮助环评报告支持性文件提供相关数据,风场现状环保资料】
→税务局【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投资政策】
→工商局【相应各种法律效力文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等)】
→建设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文物局【出具风场无文物证明】
→宗教局【出具风场无宗教建筑物证明】
→武装部【出具风场无军事设施证明】
→建设局【出具允许开工证明】
。以上有当地经委总协调,副县长(副市长)挂帅,书记一把抓。
二、
企业项目公司→取得可研报告(委托国庄或计鹏)【项目公司提供一切所需数据资料等。签订测绘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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