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实践与探索
一、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积极意义
2007年8月起,济宁市在市区范围内,对存量房开始了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试点,并开展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以充分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转移。一是提高了市场信息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房产经纪行为,二是从信息源头上将存量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从而在根本上规范了存量房市场秩序,保障了房产交易的安全。三是杜绝了房产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避免了偷漏税行为的发生。四是为金融部门安全开展贷款业务把关,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
二、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基本做法
1.存量房的信息发布与网上交易
(1)经纪机构从事房产经纪业务前,应向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申请注册“济宁市房产网”操作系统用户,领取客户端软件及密钥,取得网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
(2)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济宁市房产网”操作系统进行挂牌委托,发布房屋出售信息。
(3)经纪机构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通过“济宁市房产网”操作系统,配合交易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将交易信息提交到交易系统中,提交成功后,存量房网上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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