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业园区闲置设备、部件、废旧材料处置程序,加强修旧利废和分类处理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成立处置闲置机械设备、部件、废旧材料专项管理小组,根据公司设置单位部室的职能,管理小组由工业园仓储部、工业园供应部、工业园设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工作有仓储部负责组织、协调
二、部门职责:
仓储部。负责闲置机械设备、部件、废旧材料的分类存放,提供储存量、明细、清单等工作。
供应部:负责组织联系有关单位进行招标定价、处理工作。设备部:负责闲置设备、部件、报废设备、电器设备、电子元件及电力相关的废旧材料处理鉴定工作,并拿出处理意见。
三、闲置机械设备、部件、废旧材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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