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上、下班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奖罚。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6、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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