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及职责(精)
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及其职权
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这种选举方式一般在会员人数比较少的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进行。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程序和主要方式:
①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全体会
②不提名选举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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