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办理:
(1)设置依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2)办理程序:
申请:
由林权权利人提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初始登记或者原有林权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林权权利人应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由林权权利人到县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林业工作站或村委会申领《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勘测:
受理申请后,林权登记人员在林权申请人和相邻林权权利人的参与下,对已申请林权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和绘制位置图,申请人和有关相邻权利人签字确认。登记面积以查验核实水平面积为准。
审查:
经实地勘测后,由所在村、乡(镇)进行审查,签注意见,报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公告:
(未完,全文共1056字,当前显示3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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