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草坪兴建及园林养护初探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园林植物养护技术管理,提高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水平,确保植物生长繁茂,根据《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特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防护绿地内树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的养护技术工作。
第3条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存率均应达到98%。注”凡应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非本职所能控制等原因而死亡的植株,在计算时,则应剔除。第4条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照明、交通及各种信号标志的关系与要求,应遵照《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和《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执行。第5条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要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试验,推广新技术,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以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功能。第6条各类绿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各种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努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按规程指导园林植物的养护技术管理。第7条各类绿地的专业队伍和专职技术人员应按本规程进行养护管理。第8条各单位应根据分级养护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全年养护计划。
第二章树木养护第一节灌溉与排水第1条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第2条对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第3条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干旱的环境中也应及时进行灌溉,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须在清晨或傍晚进行灌溉,有的还应适当地进行叶面喷雾。第4条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第5条树木周围暴雨后积水应排除,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第二节中耕除草
第1条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例如免丝子等。第2条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第3条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第4条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第三节施肥
第1条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注”: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果木应按有关果木种类不同的养护技术要求进行。第2条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径应施堆肥
1.o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1.0~2.o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第3条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30cm。第4条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注意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术,并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第5条各类绿地常年积肥应广开肥源,以积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第四节修剪、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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