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发布单位】
80103
【发布文号】
京计规划字[2001]866号【发布日期】
2001-05-18【生效日期】
2001-05-1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计规划字〔2001〕866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已经市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和首都新世纪发展的需要,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推进城市化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全市“十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望全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本市城市化工作在“十五”时期取得更大的进展。
附件: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01年4月)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是“十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根据这一战略要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提高市区现代化水平”。本规划是落实这一战略要求的专项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五”时期北京城市化的目标和重点,并围绕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提出推进北京城市化的重大举措。
一、
一、城市化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一)城市化现状北京是一个既拥有中心城市(市区),又包括广大郊区农村的大都市地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北京的城市化稳步推进。1978年底到2000年底,全市常住户籍人口由850万人增加到110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由467万人增加到760.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54.9%提高到68.7%。1990年到2000年,郊区各类城镇数由77个增加到142个,平均每年增加近6个。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市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由1990年的395.4平方公里增加到2000年的491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也由旧城区扩展到四环路以内。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城市功能得到拓展和完善。北京作为首都,以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国内交往中心功能为核心,又具备了辐射全国的经济、交通、金融、信息、科技、教育等多方面功能。城市功能趋向多元化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城市的辐射力与带动力。目前,北京已成为全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正在向着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迈进。
但是,北京的城市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郊区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化水平虽然明显加快,但仍低于全市城市化水平,而且滞后于郊区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雷同、单一,功能不全,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尚不完善;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比较缓慢,缺乏吸引力。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指导思想和观念认识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形势;在规划上虽有安排,但规划深度不够;在建设和发展方式上重点不突出,低水平重复建设、分散建设比较多,发展粗放;在城镇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同时这些障碍也构筑了城乡分割的鸿沟,限制了人口的有序流动,阻碍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上述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化的水平和质量,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并着力解决。
(未完,全文共8907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