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xx大学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丰富和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和规范教职工文体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是在学校工会具体指导下,由在职教职工自愿组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文体活动协会以各种不同的活动形式组建,以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充分吸收具有共同爱好的在职教职工参加,是非营利的群众组织。
第二章协会的组建和章程
第四条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由共同兴趣的在职教职工倡议,经学校工会审核同意备案后组建成立。
第五条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成立的程序及其条件:
1.协会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有利于教职工娱乐身心和增强体质;
2.组建协会要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立;
3.组建协会要制定协会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报校工会审核;
4.社团的活动经费要明确来源,要有专人管理,并做到账目清楚;
5.协会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协会成立时,会员一般不少于20人。
第六条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章程的主要内容:
1.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的名称;
2.协会成立的宗旨和目的;
3.协会的组织和负责人;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5.协会活动的形式、组织纪律;
6.经费的来源渠道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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