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
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2]30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特制定《2012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3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
第二条(补助范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补助对象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各批次资源枯竭城市,以及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的城市。
(未完,全文共1395字,当前显示3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