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
1、规模条件
(1)合作社基础服务设施投资额。种植业合作社20万元以上;养殖业合作社5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社100万元以上;农产品销售合作社10万元以上;农业机械合作社10万元以上;运输合作社10万元以上。
(2)入社社员户数。种植业合作社250户以上;养殖业合作社250户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社50户以上;农产品销售合作社30户以上;农业机械合作社20户以上;运输合作社10户以上。
2、经营效益
(1)经营收入。种植业合作社2000万元以上;养殖业合作社4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社6000万元以上;农产品销售合作社5000万元以上;农业机械合作社100万元以上;运输合作社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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