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植保、机收植保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机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①日常办公费;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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