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情况汇报
嘉禾县煤炭局(2012年3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惠民政策和工作部署,切实改善我县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2010年,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发改局、房产局等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牵头组织县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铁炉下煤矿、焦冲元煤矿等四大国有煤矿申报了“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有482户得到了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其中袁家煤矿132户、罗卜安煤矿126户、铁炉下煤矿116户、焦冲元煤矿108户),同意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就地重建。但是,由于我县四大国有煤矿地处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矿区面积有限且地质条件复杂和采煤层陷、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严重,经多方论证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宜就地重建,而且煤矿职工普遍对棚户区就地重建积极性不高,强烈要求异地新建。因此,考虑到我县四大国有煤矿的实际情况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愿望,同时为积极推动我县新城区开发建设和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升我县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2011年经我局请示,县政府和发改部门同意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新城区选址异地新建,并由我局报请县发改局以“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对整个棚户区改
1造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现就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由县发展局立项批复,实行异地新建,具体选址位于我县新城区嘉禾大道以西、嘉园路以北、景观大道以东、新汽车站以南,项目建设规划用地93.88亩,计划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职工自筹3亿元、企业配套2400万元、商业投资1.1亿元),规划建设总面积33万平方米,计划新建1700套住房(包括省发改委立项批复的482套),解决煤炭系统近1700户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
二、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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