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她的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

解析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

解析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

案情简介

2003年9月1日,宣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公司派遣宣某至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期限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如合同期满后,宣某与该公司及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均无异议,且宣某继续在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正常工作,则视为劳动合同续延一年。之后宣某一直在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2007年6月起宣某生育休息,2007年11月1日宣某继续到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2008年4月,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向某劳务派遣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在宣某哺乳期满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2008年5月,某劳务派遣公司书面通知宣某将于2008年6月19日终止劳动关系。宣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两单位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未予支持后,宣某提起诉讼,坚持其请求。

诉争焦点

本案系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遇哺乳期而依法顺延,同时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续延条款劳动合同又依约续延时,当事人对于如何判断这一劳动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发生分歧而产生的纠纷。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本案讼争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未提出异议的行为,该劳动合同到期日应依约续延至2008年8月31日,而非依法顺延至2008年6月19日宣某的哺乳期结束。故判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宣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未完,全文共1964字,当前显示6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