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审批所需提交材料的清单
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提交材料的清单
一、拟设立企业的合资(合作)各方出具的呈批请示
二、合资(合作)企业立项审批表(复印件)
三、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五、经合资(合作)各方盖章确认的委派到合资(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若中方以国有资产进行投资,须提交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七、中方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中方不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合同、章程,请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八、外方投资者为公司,请提交: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签字授权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
外方投资者为个人,请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九、企业场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十、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所需提交材料的清单
一、合资(合作)企业出具的呈批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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