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纳黔安〔2011〕号
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
知
各总监办、设代处、监理试验室、项目经理部:
目前,我省也已经进入汛期和高温季节,为切实加强强降雨及高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台发布高温天气预告最高气温达35℃以上(含35℃)的天气。
(二)在高温天气期间,各项目部应根据下列要求,合理安排工人作息时间,确保工人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必须紧急处理或抢险的情况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未完,全文共1262字,当前显示3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