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绿色创建工作管理办法
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高标准实现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目标,推进生态宜居城乡环境建设步伐,保障绿色家园创建活动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任务责任部门。
二、考核内容
1、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北部荒山绿化工程、村镇家园绿美工程、南部沿海绿地工程、城乡一体绿网工程。
2、地方政府对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情况。内容包括年度任务分解、领导参加组织动员、政策资金、奖惩办法、督导落实等情况。
3、检查以前年度绿化管护情况。
三、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组。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绿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唐山市创建绿色家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
2、考核方式。在各县(市)、区上报自查材料基础上,由市政府农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每县(市、区)随机抽检5—10个小班,对各地造林绿化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考核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应检查年度任务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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